為了進一步凈化網絡環(huán)境,嚴厲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。經區(qū)公安分局按照上級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的部署要求,堅持依法打擊和綜合治理相結合,始終保持對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嚴打的高壓態(tài)勢,全力營造清朗網絡空間,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大局穩(wěn)定。
【案例回顧】
網民趙某某(化名)因瑣事與他人產生矛盾,為打擊報復,在微信群內發(fā)語音和文字信息辱罵、侮辱他人,致使他人名譽受到損害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第(二)項之規(guī)定,威海公安機關依法對趙某某予以行政處罰。
【法律鏈接】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,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重的,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,可以并處500元以下罰款:
(一)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;
(二)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;
(三)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,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;
(四)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、侮辱、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;
(五)多次發(fā)送淫穢、侮辱、恐嚇或者其他信息,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;
(六)偷窺、偷拍、竊聽、散布他人隱私的。
經區(qū)公安提醒:
網絡不是法外之地,圖好玩隨意轉發(fā)未經核實的虛假信息,為了吸引眼球,博取流量故意編造虛假信息在網絡上傳播不是小事!一不小心可能觸犯法律,對于編造、傳播、散布網絡謠言和對他人實施網絡暴力的行為,公安機關將依法嚴厲打擊。在此呼吁廣大網民文明上網、理性發(fā)言,共同構建清朗網絡空間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