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進一步凈化網絡環(huán)境,嚴厲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。經區(qū)公安分局按照上級打擊整治網絡謠言專項行動的部署要求,堅持依法打擊和綜合治理相結合,始終保持對網絡謠言和網絡暴力嚴打的高壓態(tài)勢,全力營造清朗網絡空間,維護人民群眾合法權益和社會大局穩(wěn)定。
【案例回顧】
近日,威海劉某在微信群內發(fā)布“***前幾天從他家六樓跳下去死了,太慘了”的不實信息,虛構事實,造成不良社會影響,擾亂了社會公共秩序。根據(jù)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第(一)項之規(guī)定,威海公安機關依法對該劉予以行政處罰。
【法律鏈接】
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》第二十五條第一款規(guī)定,散布謠言、謊報險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,將受到相應的處罰。具體處罰措施包括: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,并可以并處五百元以下罰款;情節(jié)較輕的,處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罰款。
(一)散布謠言,謊報險情、疫情、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;
經區(qū)公安提醒:
網絡并非法外之地,網上發(fā)言需要遵守法律法規(guī)。虛構、捏造事實或者辱罵、詆毀他人。在微信群、微信朋友圈等隨意罵人、損毀他人名譽,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。廣大群眾要通過文明、理性、合法的方式表達訴求,維護健康有序的法律環(huán)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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